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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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日期:2025年09月30日   点击:

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招生代码:10340。办学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按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电子信息外均按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6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

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其他

(1)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6年9月底前有效。

四、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招生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试: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复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同等学力加试政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六、录取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式详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同一标准的培养方式。

(二)研究生学习年限除公共管理为2.5年外,其余均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非脱产在校学习方式。

(四)2026级经济与管理学院、师范学院研究生在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其他学院研究生在长峙校区开展培养工作,学生住宿以当年度两个校区宿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海燕奖学金、研究生创新性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

十一、报考咨询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zjou.edu.cn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